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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线的消防志愿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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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 
 

去年冬季失火起数占全市火灾40.1% 生活用火用电吸烟成致灾主因  

2013-01-27 21:50:15|  分类: 新闻资讯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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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市公安消防局获悉,2012年全市发生火灾中,冬季发生火灾起数最多,约占40.1%。为此,公安消防部门通过本报发布“冬季家庭防火安全指南”,呼吁市民群众自查家中潜藏的火灾隐患,确保安全过节、过冬。

  据2012年全市火灾情况分析,在致灾因素中,生活用火不慎、电气、吸烟名列前三名,而且是亡人火灾的主因。同时玩火致灾52起,也不容小视。

  有的居民使用电暖气、电炉子和电热毯时,电器本身功率过大或存在质量问题,长时间使用时过热起火;电冰箱、洗衣机和空调等大功率电器,因使用方法不当或因冷热交替造成线路老化起火。家中存放液化气钢瓶、汽油和柴油等危险品,使用煤火炉做饭、取暖生火不慎,躺在床上抽烟,随手乱扔烟头等,都容易诱发火灾。

  消防部门表示,居民应养成良好生活习惯,预防家庭火灾记住以下十项重要提示:一、不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,要使用安全的保险丝,严禁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;二、白炽灯泡、日光灯与可燃物之间保持至少0.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;不要用布、纸等可燃物做灯罩;在散热条件较差的灯具附近的电线,应有耐热绝缘护套保护;三、保证电器有足够的散热条件;四、不要在无人的情况下使用电热棒、电吹风、电磁炉等电器,注意人走切断电源;五、经常查看电器线路有无破损、短路、接触不良等故障;六、使用液化气、煤炉等有明火的灶具应有单独场所,保持良好通风,并与可燃物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;七、养成良好的用火习惯,不要随意乱丢烟蒂和火柴梗;八、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,不要同时使用几种功率超过1000瓦的电器,以免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;九、发现燃气泄漏,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,打开门窗通风,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,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; 十、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,要先切断电源,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,不可直接泼水灭火,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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