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警方有关负责人揭示了犯罪嫌疑人的几种惯用“招术”:一是以消防年检或办理消防证为由诈骗。犯罪嫌疑人冒充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,以受害人所开宾馆、酒店没有进行消防年检或者需要办理消防证为由进行诈骗。第二类方式是以订购产品为由诈骗。犯罪嫌疑人A先向受害人推销某消防或办公产品,然后犯罪嫌疑人B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,向受害人订购该产品,于是受害人按照犯罪嫌疑人A提供的电话订货,继而被骗。第三类是以订购消防资料为由诈骗。犯罪嫌疑人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,以需要验收或支持其工作为由,打电话要求受害人订购消防资料,并提供银行账号让受害人向其打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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